部门概况
纪检监察审计处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审计处在学校党委、行政和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党委推动学校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各项任务。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党纪党规的情况。
3、协调推进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学校各二级机构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
5、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同组织、宣传等部门,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6、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对各二级机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规定精神,加强对作风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
8、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9、维护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行政监察工作。
10、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11、认真落实审计法律法规,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根据内部审计的有关规定,对学校各二级机构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强化内部审计监督。
12、加强学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全校纪检监察审计干部的理论学习、政策学习和业务学习。
13、承办学校党委、行政、纪委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