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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稿:徐文静 审核: 李周明  发布日期:2021-06-10

一、鸠江区十四连圩电力排灌站站长雍有俊违规公款吃喝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203月至8月,经雍有俊同意,排灌站工作人员先后七次借工作餐之机超标准消费2995元,其本人也多次参与,并两次安排他人制作虚假菜单、审批表予以报销。2017年,雍有俊安排工作人员制作虚假小工费清单套取资金28500元,以电话费补贴等名义给排灌站19名工作人员每人发放1500元,雍有俊本人领取1500元。20213月,雍有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繁昌区交通运输局原运管所综合运输科科长徐琦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问题。2015年底至20185月,徐琦多次收受数家运输公司所送超市购物卡,面值合计3000元。202012月,徐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南陵县家发镇政府创建办副主任肖伟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娱乐活动问题。2020814日,肖伟组织家发镇各村创建经办员开展环境志愿服务活动后,接受有业务往来的某保洁公司宴请并饮酒,又到KTV唱歌娱乐,此次宴请及唱歌娱乐费用共计1390元由该公司支付。20213月,肖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