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2010年6月10日下午,按照市纪委的安排,学院组织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及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人前往市鸠江区人民法院旁听职务犯罪庭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曾某,1963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因受贿罪被逮捕,捕前系安徽师范大学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党委书记(正县级)。曾某在担任安徽师范大学总务处长、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助理、数计学院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非法收受施工方贿赂人民币9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法庭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和庭审质证以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被告人曾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通过公诉人员有力的指控和深入的剖析,现场旁听人员对一个干部慢慢走向腐败的历程有了直观的了解,引起了大家的深思,特别是曾某的最后陈述更加震撼了大家的心灵。“我这次犯罪主要是个人利益膨胀,忽视了科学观改造和政策法规的学习,我辜负了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对不起单位领导和家人……对我来说教训很惨痛。我不但毁了自己,也毁了家。”47岁的曾某当庭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庭审结束后,学院参加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旁听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廉政警示教育,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廉洁意识,常思贪欲之害,杜绝私心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监察审计处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