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干部廉政档案信息化、电子化管理,提高廉政档案的使用效能,促进廉政档案更好地服务于反腐倡廉建设,根据《安徽省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皖纪发〔2012〕6号)的要求和市纪委相关培训会议的精神,我市在今年2月底前要全面建立基层科级干部电子廉政档案。近日,我院正科级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建档工作圆满结束。
我院此次廉政档案的建档对象为全院正科级干部,建档内容是安徽省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要求填写的相关内容,包括:干部本人、配偶、子女基本情况;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子女拥有房产、投资、经商办企业、拥有证劵及股票、出国留学、移居国外等情况;本人兼职、上年度收入、持有出国证件及出国等情况。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纪检监察审计处认真落实,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专机管理。经过近半个月的紧张工作,目前我院正科级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的建档工作已顺利完成并开始上报数据。
今后,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将根据要求进一步完善我院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管理系统,按规定将涉及干部本人的其他有关党风廉政的登记报告事项纳入档案管理范围,定期更新档案内容和信息,实行常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