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迎接省教育厅等部门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现结合我院实际,对收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学院将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我院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各系、各部门也要对本部门的收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违规收费情况报院监察审计处。
二、重申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学生补考费、重修费、假期住宿费以及押金、保证金、违约金和各类证、卡工本费。违者将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三、今年九月份开学收费,学院将对所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收费时仅使用以下三种收费凭证: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及盖有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财务专用章的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往来结算收据,凡未经学院公示的项目或使用收费凭证不合规定甚至不给收据的,学生有权拒交。
四、禁止乱收费的同时,要做好为学生服务的工作,对于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要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
特此通知
乱收费举报电话:5775805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
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