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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稿:熊炜 审核:李周明 发布日期:2016-09-14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附校、两仪所:

为认真做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强化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利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全校要利用方强萌受贿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方式:各部门可采取案情通报会和警示教育座谈会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二、参加人员: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

三、时间安排:各部门须在2016年9月22日之前完成本部门的警示教育活动。

四、活动要求: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要结合学校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密切联系部门工作实际,把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力求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校各部门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于9月30日前书面上报校纪委。

 

特此通知

 

  中共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2016年9月12日